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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弋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8 11:17 浏览次数:3063 次 【字体:

关于邀请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弋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公开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弋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弋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项目。

评估地点:弋阳县。

征收范围:弋阳县一江两岸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城北片区)规划红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二、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凡在弋阳县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备案的具有从事房屋评估业务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选。

三、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被征收人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仍不能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征收评估机构。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单位报名时应交验评估机构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出具授权委托代理书,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

弋阳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2日下午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人:吴学佳                    

联系电话:13879305550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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