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民互动>在线访谈

弋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弋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主题:
弋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时间:
2017-12-05 15:00
嘉宾:
董力波 弋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
简介: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弋阳县是2016年3月X日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广大群众手里的房产证、土地证逐步换成了不动产权证书,原先要在不同单位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现在只需要到一个单位也就是不动产登记局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证书,可以说办事更加快捷、高效了。一年多来,广大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越来越熟悉,但也有不少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依然缺乏了解,存在一些疑惑。通过此次交流访谈,在节目中为各位网友解答一些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加深大家对弋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理解。 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欢迎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提问与点评]
  •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您关注弋阳县政府网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也特别邀请到了弋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长副局长董力波就“弋阳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也请我们的嘉宾跟网友们打个招呼。
    董力波: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 :在节目正式开始以前,我想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先给我们解释一下。
    董力波 :好的,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主持人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呢?
    董力波 :以前是土地、房屋、林权是分散登记的,土地登记在国土局,房屋登记在房管局,林业登记是在林业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业部门负责,原来由几个部门分别来做登记工作。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把分散在这些部门的登记职能整合在国土资源局,现在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登记。 
    主持人 :其实之前我们大家对于不动产登记局是比较陌生的,似乎很少听到。那我们的网友留言想请问:该管理部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董力波 :弋阳县不动产登记局是2016年市编委才审批的一个机构,主要职能包括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有关调处政策、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等,那么不动产登记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了做了本县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在不动产登记局下面还成立了一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县级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
    主持人 :好的,随着我们对不动产登记的逐步了解,我们网友们的提问也在逐渐深入,接下来看到的这位网友提问中就说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在哪里? 
    董力波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具体来说,有三方面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第二,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第三,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相关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主持人:好的,三方面意义分别为“保护财产”、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相信大家都能清晰地了解到了。那么,下面看到的这位网友是想请我们的嘉宾介绍一下我县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到底有哪些呢?
    董力波:在整个上饶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弋阳县起步是比较早,在全国是第一批正式启动登记工作,而我们弋阳县也全面“停旧发新”了,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我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弋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我们在办证大厅设置了6个综合受理窗口,进驻了不动产登记、抵押、房屋交易等部门服务窗口,群众办事可一站式完成房屋过户、登记受理、领取证书。去年我们还开展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目前房屋登记数据、土地登记数据、林权数据相关联整合建库基本完成,群众办证查询档案直接依托大数据平台即可自行查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同时还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以及不限号,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完毕等三项制度,切实做到高效、务实、便民。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下步我们还积极学习浙江、江苏“最多跑一次”以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做法,努力推动房屋交易与登记的业务衔接、并联受理,切实解决群众办证“两头跑”的问题。
    主持人:不动产登记是不是强制登记,购买的房屋没有去进行登记会有什么影响? 
    董力波: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采取依申请登记原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依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嘱托登记的例外。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能主动强制进行登记。
    主持人: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那些程序? 
    董力波: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办结。我们为了加快办证效率,提高办证速度,提出了“快、准、好”的工作要求,通过优化流程、加快资料传递、合理压缩时间等措施,我们县本级已经根据不同的登记类型,承诺从受理之日起在5-7个工作日予以办结。对于抵押的注销登记和法院的查封登记都已经做到了即来即办,即时办结。不动产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核发证书或证明。 
    主持人:相信在这样“快、准、好”的工作要求下,我们的办理时间及流程一定会更加优化和便捷。好的,接下来继续来看我们的网友留言:哪些不动产符合登记条件? 
    董力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10种情况可以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主持人:好的,下面这位网友提问的依然是不动产相关问题,他想请问:不动产登记费用怎么收取?有哪些优惠减免政策?
    董力波: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交纳的费用只涉及两项:登记费和工本费,具体计费标准以及减免优惠政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6年连续发了两个通知,一个是《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79号)、还有一个是《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了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归纳起来:(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三)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收费优惠减免这一块,分为三类:(一)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的。(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1、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2、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3、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三)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主持人:好的,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交纳的两项费用就为大家介绍详细介绍到这里了。接下来是另一位网友的提问,他说:目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原有的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董力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具体来说,原先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主持人:下面这位网友提了一个关于信息方面的问题,他想请问: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别人可以查到吗? 
    董力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也就是说,对查询是一个依法查询,是有限查询,并不是谁都可以查询所有的登记资料,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公务查询主体有权依法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主持人 :好的,接下来继续来看我们的网友提问。一位网友在问题中说到:不动产登记,哪些登记是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董力波: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有这么几类:一个是尚未登记的,首次登记的。第二个是接受遗赠不动产权利的;第三个是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决定,要转让的不动产;第四类是权利人的姓名、名称或者状况发生变化;第五类权利人放弃不动产登记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第六类,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第七,由当事人申请的,包括了补发证的。除了上面七种情况以外,其他的所有登记都必须是双方共同来申请。
    主持人:许多网友在提问中都提到了买房办证的相关问题,有些网友就反应说房子买了,但是证确办不了。那么,我想请问:为什么我市有些群众反映买了房子办不了证,现在对这些办不了证的问题是不是都解决了?
    董力波: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各类历史遗留、疑难问题不断出现,有部分导致了群众办证难、甚至办不了证的情况出现。从我们接近两年的登记实践中看,主要表现为几种类型,一是房地分散登记造成的问题。比如,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房屋多次交易办理了转移登记但土地未办变更登记;等等,那么这些是房地分散登记时期,房屋登记、土地登记部门、规则、要求、标准不一致形成的。二是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制度不健全遗留的问题,比如城区存在不少无法找到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土地,难以判断其土地性质和土地批准用途,部分老旧房屋未办理首次登记,等等,那么这些是由于土地管理、土地与房屋登记制度不健全、档案保管不完善形成的。三是开发企业自身问题产生的,比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拖欠税费、存在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楼盘无法验收甚至烂尾等问题,达不到登记的条件。四是其他一些达不到登记条件导致无法登记的,典型的如我们之前处理的一个信访事项,开发商未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擅自打通一二层楼、将大开间分割出售,因改变楼房结构、造成消防隐患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我们认为属于不符合登记条件而无法登记,如果当事人不了解这个情况,就办不证,结果当事人就上访。
    董力波: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疏通办证渠道,解决办证难题。去年在县政府的组织下,我们梳理问题楼盘,涉及到几千户老百姓,主要解决开发商跑路、拖欠税费、违规超建等各类情形,由县政府组织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城管、消防、税务等十几个部门,采取联审联批的方式来集中化解楼盘问题,解决为群众办证的问题。同时,县政府还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处理长效机制,成立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集中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历史遗留、复杂疑难问题;针对地下车库、小区幼儿园等一些办证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题研究,今年还专门出台了管理办法,为地下车库、小区幼儿园办证提供了政策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高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也出台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转移登记、无土地权属来源的房屋转移登记等十几类常见登记难题作出了规范,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办不了证的问题。 
    主持人:刚说完我们群众买房的问题,留言平台上立马出现了好几条关于车的问题。这里就有一位网友想问:买的地下车位可以办证吗,有没有出台相应的文件? 
    董力波: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地下车库、车位是地下空间的一部分,对地下空间的产权及产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而且已经开发的地下空间又经常存在规划未批准、未计容、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市多年以来也一直未办理地下空间的产权登记。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程度越来越高,完善地下空间的产权登记十分必要。为此,上饶市政府今年7月份专门制定出台了《上饶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对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使用管理、产权登记以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只要是符合登记条件的,原则上都是可以登记的。 
    主持人:好的,接下来看到的将是我们今天网友提的最后一个问题了。这位网友想请问:农村房屋现在可以登记了吗?农村房屋可以抵押吗?城里人可以到农村建房吗? 
    董力波:我们国家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都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内容,目前对农村房屋这块,是政府采取总登记的形式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调查,就是我们国土部门现在推动的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这项工作,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这两块的地籍调查都已经完成了,当前主要是搞房屋的调查,按照我们的统计,去年全县大约有X多万栋,2018年底可以完成登记工作,到时候农村村民也和城里人一样,也能取得不动产证书。目前,除了婺源等开展农村财产权抵押的试点县,农村房屋是不能抵押融资的,农村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后,农民通过房屋抵押、担保等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会逐步畅通。城里人能不能到农村建房?国土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设的房屋发放土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严禁私自买卖,所以是不允许城市人在农村买地建房的。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本期的访谈即将接近尾声了,也请两位嘉宾再分别跟我们的网友们说两句,好吗?
    董力波:好的。首先,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我们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那么,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中央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直以来,我们弋阳县不动产登记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高效、便民和务实的原则,来尽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但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新生的事物。那么,前面也介绍了在实行统一登记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遗留问题,还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解决。下一步,我们弋阳县不动产登记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为最终目标,切实把我们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得更快、更准、更好。谢谢! 
    董力波:很高兴弋阳县政府网站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和广大网友交流互动的机会,希望今后有更多的机会,和广大网友一起交流,沟通,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政策,更多的了解我们不动产登记机构部门的的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董局长。同时,也希望通过今天的访谈能够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网友们如果对我县不动产登记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有好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留言或与我们联系。好的,本期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网友们的关心关注,我们下期再见!